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》[教办资助〔2023〕329 号]要求,在2024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前对受助学生的受助资格进行核查。
我系对813名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进行了复审。经核实确认,有1名学生因退学原因,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,现将取消其国家助学金。同时经申报审核拟转助另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变动学生信息如下表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反映。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告知注明真实姓名。
调增总人数( 1 人)
一档助学金( 1 人):
周钊宇
调减总人数( 1 人)
一档助学金( 1 人):
许一茜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18日--2024年3月22日
异议反馈电话:0371-6868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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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议反馈地址: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航空港校区博思楼3楼320团学办公室
水利工程系
2024年 3 月 18 日